当前位置:首页 > 政务公开 > 基础信息公开 > 公示公告 > 公示公告

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

      为保护公民、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,促进依法办网、文明办网,营造清朗网络空间,本着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,畅通举报受理渠道、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的原则,特制订并公布本网相关管理办法。

      一、机构设置。

      西乡塘区信息中心为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部门,城区宣传部等部门协助完成举报信息处置工作。

      二、举报信息受理范畴。

      在本网刊载的,具有如下性质的违法和不良信息:

      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
      违反法律法规、违反社会主义制度、违反国家利益、违反公民合法权益、违反社会公共秩序、违反道德风尚等方面底线的。

      三、举报信息受理流程。

      为便于我们及时查找到违规内容,并进行及时处理。请您在举报时详细说明以下内容:

      1.标题及链接地址 

      2.作者

      3.发稿时间

      4.违规内容 

      5.如果涉及个人隐私内容,请投诉举报时附加个人身份证明文件 

      四举报信息处置流程。

    1、西乡塘区信息中心根据举报信息,对举报内容进行细化分类、甄别核实。

    2、对于属实的举报信息,上报分管领导,第一时间作出处置。举报处置完成后,及时向举报者反馈,无法反馈的予以注明。

    3、针对来自相关举报业务处理系统的举报信息,根据举报业务处理系统操作规范,如实填写处理说明。

    4、不属于本网站受理的举报信息,应当及时转交相关网站。

    5、涉及危害国家安全、扰乱社会秩序等内容的重要举报信息,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。

    6、举报受理及处置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,应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保密工作。

      西乡塘区政府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771-3131107

      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:xxtxxb@126.com